[摘]网民谴责名人“被死亡”
本报讯 日前,记者在猫扑网上看到一则帖子,指在成都一公园的垃圾桶旁有人为章子怡立了一座坟和墓碑,碑上面有章子怡的照片,以及“国际脏章子怡小姐之墓”字样,还有烧完的香蜡纸钱。这种行为引起网友极大的愤慨。
细数下来,章子怡是在一个月之内第六位“被死亡”的“名人”了。此前有:
5月5日,网上疯传任达华因酗酒过度猝死。有网友发现,这个传闻乃是根据2003年12月9日的一条新闻《知名艺人柯受良在沪猝死警方初步断定为酗酒过量》所修改的一则假消息。任达华5月7日下午接受南方一媒体记者专访时表示很无奈。
5月6日,网上传言杨丞琳在香港中环跳楼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不过很快有网友揭其是假新闻,因为当晚,杨丞琳还出席了一个商业活动。
5月26日,一位名为刘志铭的网友在个人博客上发表一篇题为《刘著自杀了》的博文,称:“刘著由于无法忍受外界的压力,陪父母吃完中饭后,选择在自己卧室里自杀。”有记者立即拨打刘著的电话,是刘著本人接听的。
6月2日,网上传文坛重磅人物金庸“逝世”,惊动全国媒体记者。金庸好友潘耀明等当晚接到无数求证消息的电话,他们均表示此为谣传,金庸创办的《明报》也明确表示所谓金庸去世是谣传。
此外,文化名人余秋雨最近也被造谣“死”过一次。
这回章子怡“被死亡”与前几位名人“被死亡”,虽然同是缺德之徒的恶搞、造谣和诽谤,但所不同的是,始作俑者的手段更加恶劣,所以对章子怡的伤害更大。
为了解开谜底,记者联系到成都同行,不止一家媒体的记者表示之前就知道这个事情。一位记者透露:“上周就有人给我们打热线说这个事情,我们觉得这太像炒作了,都没有人理。估计他看本地媒体没反应,又发到网上去了。”随后,记者按照图中所示遗留在坟墓旁的名片,致电名为“果无园传媒分公司”的常务副总,对方表示对此事也感到莫名其妙,同时断然否认是他们炒作,认为是有人在栽赃。
不少网友表示,这真是太缺德了!这不是一般的行业炒作,也不是一般地“逗你玩”、“恶作剧”,是对人身的严重伤害。这种“被死亡”的网络暴力,在公开场合公然侮辱他人,是侵犯了公民的权益,已经触犯法律。因此,“被死亡”者应该诉诸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和名誉权。再就是法律之剑应立即出鞘,给始作俑者以制裁,使互联网的平台干净起来,让无聊的东西走开。
http://news.sina.com.cn/o/2010-06-08/101417626701s.shtml
为了解开迷底,《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成都同行,不止一家媒体的记者表示之前就知道这个事情。一位记者透露:“上周就有人给我们打热线说这个事情,我们觉得这太像炒作了,都没有人理。估计他看本地媒体没反应,又发到网上去了。”随后,记者按照图中所示遗留在坟墓旁的名片,致电名为“果无园传媒分公司”的常务副总,对方表示对此事也感到莫名其妙,同时断然否认是他们炒作,认为是有人在栽赃。
这真是太缺德带冒烟儿了!这不是一般的行业炒作,也不是一般地“逗你玩”、“恶作剧”,是对人身的严重伤害、恶毒诽谤、无耻攻击!既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亵渎、公众形象的“泼黑”,也是对网络媒体公信力的损害、社会大众生活的扰乱。必须加以遏制,绝不能任其泛滥成灾!
那么,这种名人“被死亡”网络“暴力”行为,为何会频频发生、愈演愈烈、大有燎原之势呢?我认为,首先是一些人公德缺失、品质恶劣、心理阴暗、人性残疾,可以说是丧尽天良,禽兽不如!其次是对网络媒体和从业人员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甚至是拿无聊当有趣,为网络“暴力”推波助澜,为虚假信息鸣锣开道,为无耻行径火上浇油。其三是“被死亡”当事人心太软、人太善,往往以中庸之道、儒雅之风对之,不愿引火烧身,务求息事宁人,有的还视作“幽默”,苦笑了之。其四是法律缺位。
这种“被死亡”的网络暴力,在公开场合公然侮辱他人,是侵犯了公民的权益,已经触犯法律,应以侮辱罪追究其民事责任。因此,“被死亡”者应该诉诸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和名誉权。再就是法律之剑应立即出鞘,给始作俑者这以制裁,使互联网这么伟大的平台干净起来,使无聊的东西走开!
http://www.gz.xinhuanet.com/ztpd/2010-06/07/content_199988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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