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华北地下水仅25%可喝
新华网福州11月3日电(记者沈汝发 吴晶晶)记者从此间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上获悉,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进行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显示,华北平原有50.71%的地下水资源不能直接利用(Ⅴ类水)和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
据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专家张兆吉和费宇红介绍,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省、山东省的黄河以北平原,是中国政治、经济中心和主要粮食生产基地。近年来,石油类污染,城市垃圾和生产生活污水的不合理处置以及农业生产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地下水污染状况日趋加重,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并直接威胁人体健康。
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9个单位的地下水污染领域技术人员启动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经过4年多的调查,评价结果显示,不用任何处理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资源(Ⅰ~Ⅲ类水)只占24.24%,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地下水资源(Ⅳ类水)占25.05%。
调查表明,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深层地下水总体较好;地下水“三氮”污染普遍,呈面状污染特征;(类)重金属呈点污染特征,砷、铬污染较严重;有毒有害有机污染呈点状分布,呈复合污染特征;地表水体污染严重,直接威胁地下水质量;生活垃圾场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严重的点状污染;污水灌溉,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极大的影响。
原文地址:http://news.qq.com/a/20101104/0001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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