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26日表示,在已经开展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将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国务院11月5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2010年10月起到明年3月用半年的时间开展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姜增伟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这次专项行动,刑事打击这一手一定要硬”,姜增伟强调,他同时介绍了专项活动中重点打击的8种犯罪活动:一是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二是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三是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商品的;四是利用互联网传播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五是跨地区、跨国(境)的;六是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七是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八是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姜增伟同时表示,将把街上贩卖盗版光盘、网上盗版作为专项活动的工作重点,他介绍,2000年至2009年,“扫黄打非”及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连续开展反盗版“天天”动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3686起,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7.1亿多件;其中针对网上盗版问题,从2005年开始至今连续6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查处“番茄花园”网软件侵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关闭了1200多家侵权盗版网站。
对于国务院部署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情况,姜增伟表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国家版权局将会同工信部、商务部、财政部、国管局等部门,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在2011年5月底前、10月底前分别完成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