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17日消息(记者 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中国社科院联合设立的中国城市生活质量研究中心,昨天(16日)发布了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数据为50.88,刚刚进入50分以上的满意区间。市民对生活成本的感受最差,仅仅28.91分,房价和通货膨胀导致的生活成本偏高,拖累了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满意度。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研究中心,对30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居民,展开了调查。总共拨打了21.8万个电话,产生有效随机样本 9516个,比去年增加了50%以上。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体系(CCLQI)分为两个部分:主观满意度指数体系和客观指数(社会经济数据)体系。主客观指数分别包含五个方面的分指数,即生活水平、生活成本、人力资本、生活保障、生活感受,它们分别反映了城市生活质量的某一特定方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院长张连城说,调查显示,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为50.88,较2011年的全国平均值49.71有所提高,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数超过50分,进入满意区间。
受访者对生活质量各方面的满意程度依次下降排序为:人力资本(59.42)、社会保障(59.19)、生活感受(55.63)、生活水平(51.28)、生活成本(28.91)。生活成本满意度越低说明城市生活成本越高。拉动我国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偏低的重要因素是生活成本问题,生活成本偏高使得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有所降低,城市生活成本的核心问题是房价和通货膨胀。
调查显示,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排名前10位的城市有:长春(1)、杭州(2)、石家庄(3)、济南(4)、合肥(5)、福州(6)、宁波(7)、青岛(8)、厦门(9)、银川(10)。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排名后10位的城市分别是:沈阳(26)、南宁(27)、北京(28)、太原(29)、深圳(30)、哈尔滨(31)、昆明(32)、南昌(33)、兰州(34)、贵阳(35)。排名靠前的城市均属于中等规模的城市,说明城市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生活质量。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经济增长理论室张自然说,生活质量客观指数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北京(1)、广州(2)、深圳(3)、上海(4)、南京(5)、西安(6)、呼和浩特(7)、杭州(8)、厦门(9)、武汉(10)。前10个城市中,有7个东部城市,1个中部城市,2个西部城市。排名后10位的城市分别是:合肥(26)、南宁(27)、石家庄(28)、哈尔滨(29)、郑州(30)、兰州(31)、乌鲁木齐(32)、重庆(33)、南昌(34)、西宁(35)。后10位中,有1个东部城市,4个中部城市,5个西部城市。东部地区生活质量社会经济数据(客观)指数整体上要高于中西部地区。
张自然说,本次调查增加了房价预期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房价预期平均值为54.99,除杭州和青岛两城市预期房价看跌,济南看平。其它32个城市预期房价都是看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说明在严厉的宏观调控、行政控制、政策打压的大环境中,房产价格仍然存在着上涨预期,尽管目前尚不存在大涨的预期。
张连城说,调查的启示在于:中央民生工程的深入实施有利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但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仍旧偏高,只有进一步有效地遏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稳定物价总水平,管理好通货膨胀预期,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地方政府在重视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更要重视民生建设,加大民生方面的投入,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在城市居民生活实实在在改善的同时,使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