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生产将有标准可依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吕诺)卫生部4日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待标准施行后,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将有据可依,长期以来依赖进口、量少价高的局面将被打破。
为满足我国糖尿病、肾病患者等临床病人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需求,大力在我国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相关配套的国家标准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适用于1岁以上有特殊医学营养需求人群食用的配方食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标签和包装,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流通和监督管理。
据参与起草工作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韩军花介绍,此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注重操作性。起草工作组收集了国内的相关标准,同时也参考了欧盟及美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
目前,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被外国食品占据,主要靠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进口。由于缺乏此项国家标准,国内企业没有生产依据。韩军花说,这个国家标准出台后,国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以参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患者将获得更多选择,此类食品的价格也将降低。
原文链接:http://www.stdaily.com/stdaily/content/2012-09/06/content_515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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