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阿里巴巴还是伟大企业和企业家吗?
淘宝与小商户之间的纠纷,已惊动了商务部。据报道,商务部高度关注、重视此事件,已要求有关方面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情况,希望淘宝商城采取积极行动回应相关商户特别是中小商户合理要求。(10月16日《东方早报》)
此次淘宝提高服务费的行动,引起了广大中小商户的愤怒。除了利用技术手段攻击淘宝商城,使其变成“伤城”,之后又组成“反淘宝联盟”,可能连淘宝自己也没有想到,参与的人数一度增至数万人。尽管如此,马云还是强硬地表态,“不会因此改变规则”。此时此刻,双方谁也不肯退让。
其实,关于规则的讨论,今年知名媒体人胡舒立就和马云辩论过一番。胡舒立在媒体撰文指出,马云“偷天换日,把明明属于中外合资企业阿里巴巴集团的核心资产‘支付宝’,悄然转入自己控制的私人企业名下,”此举是“违背了支撑市场经济的契约原则”。而后,马云做出回应,他并未违反契约原则,反倒是他们“做事情绝对100%合法,100%透明”。
这次,马云和淘宝依旧是先斩后奏。除了最后的态度强硬之外,一再阐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从各方反应来看,淘宝确实有些乐观地估计自己了。对于曾经建设淘宝这座大厦的中小商户来说,淘宝所谓的原则只是他们逐利的一种手段,需要时,它就是原则,不需要的时候,它就是一纸空言而已。
按说,作为淘宝的商户,不论大小,都有和淘宝谈判、进行利益博弈的权利。然而,和日益强大的淘宝相比,小商户的博弈能力确实孱弱。甚至在淘宝和商户利益发生摩擦的时候,淘宝几乎可以自己说了算。不单单淘宝是如此,很多企业似乎都有此“规律性”的翻脸。靠着“小商小贩”的贡献,一步一步地做到龙头老大,然后就不再和声和气。所谓的对话、谈判等等,忽然在它跟前变得无足轻重。这能称为“契约原则”么?
这样的企业并不少见。起先,他们靠着先进的理念和价值,靠着市场契约精神,积累了客户。后来眼前的利益遮蔽了应有的理性,尽管,在这场“纷争”中,最后获胜的仍旧可能是淘宝,但它的胜利,却难以带给人们喜悦的感觉,而是一家企业的商业伦理在人们心中式微的开始。
中国不缺大企业,但缺少伟大的企业。大的企业,就是能赚大钱的企业。这类企业在中国数以万计,并不稀罕。能够始终保持自己的理念不变,对契约的不断坚守,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这类伟大的企业却少之又少。因此,“社会对契约精神的崇尚和对诚信原则的恪守”,已经成了一些企业需要恶补的一课,坚持这看似简单却又基本的原则,对不少企业而言,还任重道远。(汪彦玲)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10/17/c_1221655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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