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共中央发文确定企业家地位价值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建国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发文确定企业家的地位和价值。分析人士指出,在不少企业家有意“逃离”中国的背景下,《意见》或能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
《意见》内容包括,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对大胆探索、锐意改革出现的失误予以容错;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等等。
北京有关人士对《联合早报》分析,在中国现有体制下,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地位多少有些尴尬。一方面,他们创造了财富和就业,另一方面他们中有许多人都钻过法律空子,走过灰色地带,或者与权力有说不清的暧昧关系,担心哪天会被清算,甚至政策一变,财产被侵占。中共发布这个《意见》,是要在十九大前给广大企业家吃一颗定心丸,让他们对十九大后中国的经商环境更具信心。
中国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对媒体表示,《意见》是回应企业家期盼的必要举措。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环境还不完善,在产权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市场统一公平竞争等方面,距离法治、透明、公平的要求还有差距,少数企业家还存在诚信缺失和破坏“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违法乱纪行为,加之企业面对的市场需求结构、生产条件、资源环境发生很大变化,部分企业家实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意愿减弱。
这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中国出现一些因产权纠纷、专利侵权、政府不当干预等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事件,一些企业家萌生了财产安全顾虑。为了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意见》提出要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让企业家感受到政府保护产权的决心。同时,《意见》要求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降低企业家对政策调整的担忧。
1949年中共建国后,企业家大多被当作属于剥削阶级的资本家受到限制或管制,1956年后,经过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公私合营运动,民营企业家的大部分财产被充公,作为群体的企业家也不复存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企业家群体又逐渐活跃,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整体上看,中共党内乃至中国社会对企业家仍存在不少曲解和偏见。
中国科技网昨天发表文章说,从财富创造力评价看,企业家无疑是天使中的天使,中国从一个接近国民经济崩溃边缘的国家,用了不到40年时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强大国家,企业家居功至伟。可从财富分配与财富占有上评价,企业家无疑又被很多人贬为邪恶,似乎当今社会中的种种不公或丛弊皆源于企业家资本之恶。文章指出,这种认识与评价上的撕裂,折射到制度上就是“企业家地位未定”。由于“地位未定”,自然心下凄惶,见好就收者有之,转行他就者有之,移民海外者有之,观望徘徊者有之。而这些“有之”的叠加,就是经济动能的下降,财富创造力的减退。而《意见》的出台,为“企业家地位未定论”画上了句号。(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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