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营养信息管理
12.1 目标
建立营养工作信息网络系统和营养信息数据库,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营养工作提供数据信息支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营养信息服务。
12.2 工作职责和任务
负责制定全国营养信息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维护、更新国家级营养信息网络系统和营养信息数据库;负责全国营养工作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向下级机构反馈和信息交流;负责定期对下级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为下级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12.3 工作内容和方法
12.3.1 通过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方法,制定全国营养信息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
12.3.2 修改完善相应的营养信息管理技术规范,编制营养信息管理手册,培训和督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手册要求收集、汇总和上报营养信息。
12.3.3 收集营养信息及相关资料,定期增加和更新数据库的营养信息。
12.3.4 开展营养信息交流,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营养信息,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营养信息服务。
12.4 工作流程和步骤
12.4.1 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机构。
12.4.2 制作营养信息管理手册:对有关营养信息管理的各项内容提出要求,制定相应的规范要求,统一营养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的方法和标准。
12.4.3 技术培训:对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营养信息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更新相关知识。
12.4.4 信息收集:实行网络信息传递、收集和共享。
12.4.5 营养信息数据库更新:将年度营养信息数据纳入数据库,形成数据定期更新制度。
12.4.6 营养信息的分析与报告:对营养信息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分析结果和相关意见,形成年度报告。
12.5 技术文书
12.5.1 年度营养信息管理工作计划。
12.5.2 营养信息管理手册。
12.5.3 营养信息管理技术规范。
12.5.4 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12.5.5 营养信息数据库编制技术文书。
12.5.6 年度评估标准和工作报告。
12.6 过程质量控制
营养信息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管理手册的要求收集、汇总和上报营养信息,形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收集、上报的营养信息严格审核,合格信息数据纳入营养信息数据库。营养信息管理工作各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见表12-1。
表12-1 营养信息管理工作的过程质量控制
关键步骤 |
关键点 |
质 控 指 标 |
质 控 方 法 |
工作计划制定 |
目标
组织、执行机构
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考核标准 |
下达及时率
完整性
准确性
省级认可程度≥95% |
上级组织专家审核,根据指标情况,评价为“合格、不合格”。 |
技术培训 |
培训人数
培训教师资质
培训内容
培训考试 |
学员出席率
考核成绩合格率 |
审核培训档案,如果学员出席率≥80%,培训合格率≥95%,则评价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数据信息管理 |
信息收集
信息审核
数据库更新 |
收集及时率=100%
内容完整性
信息准确性
及时更新率=100% |
专家审核,根据信息管理质量评价为“合格、不合格”。 |
12.7 工作数量和频率
12.7.1 每年6月和12月各收集一次科室年初、阶段工作计划、阶段和年终工作总结、营养监测、营养专题调查资料、营养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资料、其他营养相关资料,同时撰写各类资料的评估报告。
12.7.2 随时或不定期收集工作文件、法规规范标准、来信来访资料和个案调查资料等。
12.7.3 结合营养相关工作质量调查,对下级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资料核查。
12.7.4 有关资料收集后,要求下级机构每年12月1日至15日向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营养专业机构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当年营养工作信息。
12.7.5 每年对各类资料评估一次。
12.8 工作考核和评价
12.8.1 营养信息管理的人员情况。
12.8.2 营养信息管理的计划和实施情况。
12.8.3 营养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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