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养监测
4.1 目标
完成国家营养监测点工作任务,并有计划地建立省级营养监测点或开展专项营养监测工作,以连续收集辖区内重点人群有关营养的信息。早期发现重点人群中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的发生情况及其产生的因素,及时采取改善措施,并为政府制定相应的食物与营养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2 工作职责和任务
根据国家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营养监测规划,负责制定本省营养监测实施方案,建立国家级营养监测网点,有计划地选定省级营养监测点,开展营养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市县级营养现场监测人员及实验室检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3 工作内容和方法(见技术规范2)
4.3.1 内容
4.3.1.1 监测和评价食物摄入种类及摄入量、营养素摄入水平、营养不足及营养过剩的发生情况、体格发育指标、营养生化指标以及身体活动情况。
4.3.1.2 收集和分析包括监测对象的饮食行为与生活方式资料和人口、环境、卫生、医疗保障、疾病史、人均收入等有关基础资料。
4.3.1.3 选择重点人群营养问题暴露较明显的地区和相应的对照区作为监测点,定期收集监测点重点人群的营养状况及其相关信息。
4.3.1.4 建立具有灵敏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监测指标,分析本省营养监测数据与有关因素,探讨与膳食、营养有关的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存在的问题。
4.3.2 方法
4.3.2.1 膳食营养状况信息以问卷的方式为主,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辅以其他方式,组织经过统一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选定的监测对象,按监测调查表格进行一对一问卷,填写问卷各项内容。
4.3.2.2 体格测量由经过体格测量培训的专人负责,测量后填写监测调查表。
4.3.2.3 由专人采集人体血样,做好记录,带回实验室进行生化指标检测分析,并填写调查表。
4.3.2.4 在现场进行膳食营养状况集中问卷的同时,收集监测对象基本信息。
4.3.2.5 由专人负责收集当地卫生相关信息,按监测表格的内容要求完成。
4.3.2.6 督促并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数据信息的录入和上报。
4.4 工作流程和步骤
营养监测工作流程和步骤主要包括:制定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监测工作技术培训、组织实施、资料整理汇总、总结与上报。
4.4.1 制定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级营养监测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的营养监测工作方案。
4.4.2 监测工作技术培训:组织本辖区营养监测的工作队伍,参加国家级培训,并培训本辖区内的营养监测工作人员。
4.4.3 组织实施: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营养监测的各项工作。包括现场调查、收集生物学样本,以及其他方面信息。
4.4.4 资料整理汇总:汇总本辖区内全部监测点的监测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核实。
4.4.5 总结与上报:分析本辖区内的监测资料,撰写本辖区的监测报告。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参与营养监测的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监测分析结果。
4.5 技术文书
4.5.1 监测方案(时间、地点、人群、方法、经费预算、预期结果等)。
4.5.2 监测点及其基本情况(地理、环境、文化、经济状况等)。
4.5.3 监测对象及其基本情况(人数、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经济收入、一般健康指标)。
4.5.4 监测指标,总结及其评价资料等。
4.6 过程质量控制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检查考核本省国家级监测点工作质量;抽查考核省级监测点工作质量,抽查比例不低于20%,审核监测资料及数据。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检查并督促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安排经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器材试剂现场使用的稳定和可靠,实施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指定专人复核监测结果,审查调查表格的完整性和逻辑性,管理监测数据,对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机双录入。具体要求见表4-1。
表4-1 营养监测的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关 键 步 骤 |
关 键 点 |
质 控 指 标 |
质 控 方 法 |
制定计划 |
预期目标
采用方法
保障措施 |
合理性
可行性 |
营养监测省级工作计划由3名及以上专家审核,
评价为“合格”时,方可执行,否则进行修改。 |
技术培训 |
培训人数
培训教师资质
培训内容
培训考试 |
学员出席率
培训合格率 |
审核培训档案,如果学员出席率≥80%,培训合格率≥95%,则评价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续表
关 键 步 骤 |
关 键 点 |
质 控 指 标 |
质 控 方 法 |
组织实施 |
工作会议
工作手册 |
工作会议纪要
工作手册实用性 |
专家和上级部门审核,根据工作资料完整性,现场督导、实验室考核情况综合给予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
现场督导 |
操作规范性
调查内容完整性 |
实验室盲样考核 |
误差率在规定范围 |
资料收集、管理 |
原始记录表格 |
错项或缺项频次<1% |
专家审核,根据资料质量评价为“合格、不合格”。 |
计算机录入 |
误差率<0.1% |
4.7 工作数量和频率
4.7.1 对国家级营养监测点按要求完成工作数量与频次。
4.7.2 省级营养监测点依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统一进行监测,重点监测人群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
4.8 工作考核和评价
4.8.1 考核的内容包括:从事营养监测工作人员的资质、承担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技能测评按实际操作项目的要求进行,可由专家组进行现场考评。
4.8.2 监测工作计划执行和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和评价。
4.8.3 发现的问题和改善建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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