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营养教育与指导
5.1 目标
通过开展营养教育与指导,提高本省居民的营养和健康的意识及营养知识水平,促进居民不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改变。
5.2 工作职责和任务
负责了解居民对营养教育与指导的需求情况,制定本省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训市、县级营养教育与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3 工作内容和方法
5.3.1 组织开展本省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全国营养教育与指导计划,结合本地区存在的主要营养和健康问题,研究制定本省的营养教育与指导的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工作会议,工作文件、督导考核和总结评估等措施贯彻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全省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的开展。
5.3.2 提供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技术支持:参照国家级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大纲,编写培训教材,设计、制作营养教育科普资料;对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营养教育与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和方法广泛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营养与健康的知识等。
5.3.3 培养本省的营养教育与指导的专业人员队伍:通过集中培训和现场工作实践等方式培养本省各地区营养教育指导工作的专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5.4 工作流程和步骤
5.4.1 制定年度计划:根据本省的主要营养问题和营养教育的现状,制定年度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5.4.2 技术培训:根据年度营养教育与指导的工作计划内容,组织对本省各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营养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5.4.3 组织实施:召开全省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会议,向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布置当年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的任务和考核标准。通过媒体宣传年度营养教育与指导的主题和内容,扩大教育范围。根据制定的方案对各地区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开展的情况督导、考核和评估。
5.4.4 总结报告:汇总全省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计划执行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建议,将书面总结报告上交上级部门,并反馈给下级单位。
5.5 技术文书
5.5.1 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5.5.2 营养教育宣传材料,如招贴画、宣传册、视听和影像宣传资料等。
5.5.3 培训相关资料,如培训教材、培训评估表、照片等。
5.5.4 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督导情况、工作考核评估报告。
5.5.5 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总结报告。
5.6 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表5-1设定的关键步骤对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进行过程质量控制,每一关键步骤均规定了质量控制关键点、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控制方法和标准。
表5-1 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的过程质量控制
关键步骤 |
质量控制关键点 |
质量控制指标 |
质量控制方法和标准 |
工作计划 |
目标
组织、执行机构
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考核标准 |
计划意义
计划要素完整性
计划可行性 |
3名及以上专家审核,
评价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
技术培训 |
培训人数
培训教师资质
培训内容
培训考试 |
学员出席率
培训合格率 |
审核培训档案,如果学员出席率≥80%,培训合格率≥95%,则评价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组织实施 |
工作会议
营养教育与指导活动记录
营养教育与指导宣传资料
督导、考核与评估记录 |
工作会议纪要
教育与指导人群覆盖率
目标人群知识、态度、行为改变率 |
3名及以上专家审核,根据工作资料完整性,并通过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情况,以及目标人群抽查情况综合给予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
5.7 工作数量和频率
5.7.1 每年度撰写工作计划1次。
5.7.2 根据每年全国营养教育活动确定的宣传主题组织本省1次大型宣传活动。
5.7.3 在广播、电视等媒体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讲座。
5.7.4 制作和发放营养知识宣传单10000份。
5.7.5 各类人群的营养课堂活动每年不得少2次。
5.7.6 每年撰写工作总结1次。
5.8 工作考核和评价
5.8.1 营养教育与指导计划和方案。
5.8.2 营养教育与指导的频次。
5.8.3 营养教育与指导的人次或覆盖范围。
5.8.4 实施营养教育与指导的效果,如:目标人群的营养知识、态度、行为的改变率;行为和危险因素的变化率。
5.8.5 培训本省各级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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