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突发状态下的营养支持与保障
7.1 预测与预警
7.1.1 目标
建立本县突发状态的预测与预警机制,向有关部门提供突发状态下营养问题的预测与预警。
7.1.2 工作职责和任务
负责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突发状态下营养支持与保障工作预案;负责建立本县的预测与预警机制,预测本市突发状态下可能出现营养问题的程度,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警。
7.1.3 工作内容和方法
7.1.3.1 借鉴以往的突发事件资料,组织制定突发状态下的营养支持与保障工作预案草案,优先关注重点人群、特殊人群。
7.1.3.2 根据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测与预警工作计划,建立本县的预警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多部门协作,针对危害的严重程度对可能出现的营养问题进行分级预警。
7.1.4 工作流程和步骤
7.1.4.1 设立监测评估点: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突发状态营养问题监测和评估点,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做出评估,并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7.1.4.2 制定突发状态下营养支持与保障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营养问题,预先制定相应的营养支持和保障方案及具体措施。
7.1.4.3 建立县级预警机制: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下营养应急和预警机制,保持良好的信息传递和交流通道。
7.1.5 技术文书
7.1.5.1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
7.1.5.2 本县预测与预警预案。
7.1.5.3 年度总结报告。
7.1.6 质量控制
7.1.6.1 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通过行政办公会议确定预测与预警工作组负责人和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设专人值班、专线电话随时接听各种与突发状态下营养问题有关的信息,并保证各种信息及时转达到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
7.1.6.2 做好人力储备:针对突发事件下可能出现的营养问题,适时进行演练。
7.1.6.3 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物资储备库,建立食物营养应急救援快速通道。
7.1.7 工作数量和频率
7.1.7.1 对本县预警机制每年开展1次检查,保证预警功能的完好状态。
7.1.7.2 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工作。
7.1.8 工作考核和评价
7.1.8.1 预测与预警预案。
7.1.8.2 本县预警工作的制度和人员设置状况。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专人值班,电话是否有专人值守,对突发公共营养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岗位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出勤率等。
7.1.8.3 工作档案资料和年度总结。
7.2 自然灾害下和突发营养事件营养应急处理
7.2.1 目标
针对灾害或突发营养事件发生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预案,为受灾人群提供相应的营养支持和保障。
7.2.2 工作职责和任务
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负责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开展灾害下或突发营养事件营养应急处理工作。
7.2.3 工作内容和方法
7.2.3.1 根据特定自然灾害下的公共营养问题或突发营养事件,制定应急处理工作计划(包括应急处理的内容、方法、时间要求、采取的措施等)。根据特定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处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调整计划,采取相应措施。
7.2.3.2 建立灾害下或突发营养事件营养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储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营养应急处理演练。
7.2.3.3 根据上级指令,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启动灾害下或突发营养事件营养应急处理预案,为受灾或受害人群,尤其是重点人群、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营养支持和保障。
7.2.4 工作流程和步骤
7.2.4.1 成立组织机构:由单位主管营养工作的领导为组长,从事营养工作的业务科室主任为副组长,营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为工作组成员,成立营养应急处理工作组。
7.2.4.2 实施灾害下或突发营养事件营养应急处理:接到上级下达的应急处理任务后,由营养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立即组织工作组成员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启动营养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7.2.4.3 效果评估和总结:对于实施的营养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充分地分析总结,评估应急处理效果,为修改应急处理预案,改进今后的营养应急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将营养应急处理工作总结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7.2.5 技术文书
7.2.5.1 灾害下或突发营养事件营养应急处理预案。
7.2.5.2 营养应急处理工作记录。
7.2.5.3 营养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
7.2.6 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
7.2.6.1 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通过行政办公会议确定灾害下或突发营养事件营养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人和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7.2.6.2 做好技术储备:针对灾害下可能出现的营养问题或突发营养事件,适时进行演练。
7.2.6.3 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物资储备库,建立食物营养应急救援快速通道。
7.2.7 工作数量和频率
7.2.7.1 每年组织开展1次本县营养应急处理预演。
7.2.7.2 根据工作任务开展相应的营养应急处理工作。
7.2.8 工作考核和评价
7.2.8.1 营养应急处理工作组和工作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办公室是否有专人值班,电话是否有专人值守,对自然灾害下公共营养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岗位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出勤率等。
7.2.8.2 营养应急处理预案。
7.2.8.3 应急处理工作报告和年度总结。
第八章 营养相关指标的实验室检测
8.1 目标
建立和完善营养相关实验室检测任务所必备的环境、仪器设备和人员等实验条件,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检测方法,保证营养相关检测工作的质量。
8.2 工作职责和任务
承担营养工作中涉及到的实验室检测任务。建设和完善营养相关实验室检测所必需的设备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
8.3 工作内容和方法
8.3.1 内容
基础营养生化指标和食物营养成分检测。
8.3.2 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专业检验技术标准进行。
8.4 实验室条件
8.4.1 实验室工作人员
8.4.1.1 人员配备:不同级别的实验室应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所服务的人口数、工作任务,设置相应的人员。
8.4.1.2 专业素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教育学历,并经过严格系统地专业技术培训,达到任职要求的水平。
8.4.1.3 业务考核:每年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作风等内容的考核,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督促改进。
8.4.2 实验室环境条件
8.4.2.1 实验室功能分区要明确,布局要合理。工作区要严格区分实验区与办公区,实验区也要严格区分清洁区、污染区、清洗准备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内,以避免实验室污染。
8.4.2.2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采光(自然光或日光灯)、通风(有条件可安装空调)、防尘条件。
8.4.2.3 墙、顶棚和地面应光平、清洁,能耐受消毒液,地面应不滑。实验台不透水,耐酸、碱、有机溶剂,并由中度耐热的材料制成。
8.4.2.4 进入实验室前应设立更衣室,工作时应穿戴专门的工作服、换鞋。
8.4.2.5 保持实验室内外清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8.4.2.6 严禁在实验室内饮水、进食和吸烟,冰箱内不得存放食物或其它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8.4.2.7 应设专门试剂室、洗消间。仪器房要有安全设施。
8.5 仪器设备
8.5.1 实验室设备的配置
按照有关要求装备,应能完成常规营养素的检测和常规营养生化检测工作。
8.5.2 仪器设备的管理
8.5.2.1 仪器设备安放:应放置在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防电磁干扰、通风、避光、室温适当的室内。
8.5.2.2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包括购置时间、设备说明书、维修记录和保管人等内容。
8.5.2.3 制订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和使用人必须按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熟悉操作规程者不能独立使用。
8.5.2.4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每次使用时要记录使用日期、时间、运行情况等,并要有使用人的签名。
8.5.2.5 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和使用人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如发现故障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
8.5.2.6 计量仪器的检定:每年对计量仪器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6 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
按国家相关实验室标准和质量控制手册实施。
8.7 实验室操作规程要领
8.7.1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接到检测任务时,应该首先进行登记,明确检测任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要求做好实验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
8.7.2 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做好仪器使用登记,完成监测时按要求关闭仪器设备。
8.7.3 真实、认真地填写实验数据,不得随意涂改,做好检测工作的原始记录。
8.7.4 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应该将实验检测报告及时交给任务来源部门,原始记录存档,留待相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查验。
8.8 工作考核与评价
8.8.1 工作制度:是否有明确的实验室操作和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实验室设备和环境管理状况等。
8.8.2 工作能力:对规定的营养相关指标的检测能力。
8.8.3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报告的规范情况,实验检测的准确性等。
第九章 营养信息管理
9.1 目标
及时收集、核实、整理、汇总和上报营养信息,做好信息交流和利用,为营养工作提供支持。
9.2 工作职责和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营养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归档保存各类营养相关信息。
9.3 工作内容和方法
9.3.1 根据上级营养工作信息工作计划,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辖区营养信息收集、整理和使用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9.3.2 收集营养信息及相关资料,形成定期上报制度。
9.3.3 开展营养信息交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营养信息服务。
9.4 工作流程和步骤
9.4.1 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应包括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工作任务、切实可行的完成措施、时间进度安排,形成常规制度。
9.4.2 收集信息:根据营养信息管理手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与营养相关的有价值的原始信息,每年11月定期收集。
9.4.3 核实信息:资料管理员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实,及时纠错。
9.4.4 加工信息:对收集到的原始信息进行加工整理,格式要规范,重点要突出。
9.4.5 信息上报:定期将整理好的信息利用网络、传真等方式上报到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后的信息,做好书面资料保存和电子备份。
9.4.6 信息交流与利用:开展营养信息交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营养信息服务。
9.4.7 信息归档:资料整理员将核实无误的营养工作资料,统一分类,建立目录,统一编码,及时归入相应档案。有条件的尽可能实现电子档案管理。
9.5 技术文书
9.5.1 营养信息管理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和总结。
9.5.2 营养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9.5.3 营养信息管理工作考核方案。
9.6 过程质量控制
按统一的格式,录入、汇总和上报信息资料;对各类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整准确填报各项资料,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原始资料及时补充、修订。具体指控指标见表9-1。
表9-1 营养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
关键步骤 |
关 键 点 |
质 控 指 标 |
具 体 标 准 |
实施方案制定 |
目标、组织、执行机构、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考核标准 |
下达及时率
完整性
准确 |
由上级组织专家审核,根据指标情况,评价为是否达到要求。 |
技术培训 |
培训人数、培训教师师资、培训内容、培训考试 |
考核成绩合格率
技术人员培训的次数 |
根据档案记录,合格率 >90%;每年培训次数 |
信息信息管理 |
信息收集、信息审核、数据库及时更新 |
收集及时率100%
上报信息及时率≥95%
内容完整性
信息准确性
及时更新率100% |
由专家审核,达到各项指标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9.7 工作数量和频率
9.7.1 每年11月底对本机构营养相关工作的资料和数据进行一次收集、分类与整理。
9.7.2 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营养信息每年开展一次核查。
9.8 工作考核和评价
9.8.1 营养信息管理的人员情况。
9.8.2 营养信息管理的计划和实施情况。
9.8.3 营养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章 督导与考核
10.1 督导
10.1.1 督导目标
检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情。
10.1.2 工作职责和任务
负责督导检查下级工作:负责制定对下级机构的督导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基本任务是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解决或改进的办法、激励被督导者工作积极性。
10.1.3 工作内容和方法
10.1.3.1 根据督导方案,制定督导表,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现场察看等方法进行督导,并在督导结束时反馈督导信息。督导分为以下两类,即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
10.1.3.2 常规督导:人员培训、营养调查、营养教育与指导、营养缺乏与营养失衡的预防和控制等。
10.1.3.3 专项督导:如营养不良监测与改善、营养不良重大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10.1.4 工作流程和步骤
10.1.4.1 制定督导方案:根据营养工作督导目的,制定督导计划。计划要素应包括督导目标,督导内容,督导时间进度安排,保证督导工作完成得措施等。
10.1.4.2 编制督导表:督导表应包括被督导单位、具体人员、时间、内容、督导结果分析、建议、督导人员签字等。
10.1.4.3 培训人员:要对参加督导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明确考核目的、掌握督导方法、标准和要求。
10.1.4.4 组织实施督导:根据督导方案,深入乡镇,开展督导工作。督导过程中认真检查,规范记录督导表,及时反馈督导意见。
10.1.4.5 督导总结:督导完成后,督导人员应汇总、分析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写出督导报告,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反馈被督导单位。督导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或建议。
10.1.4.6 督导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汇报材料、相关数据、督导表、督导报告等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10.1.5 技术文书
10.1.5.1 督导计划和工作手册。
10.1.5.2 督导表。
10.1.5.3 督导报告。
10.1.6 过程质量控制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调查与资料分析相结合。
10.1.7 工作数量和频率
每年对所有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督导1次。
10.1.8 工作考核和评价
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督导每年一次,考核和评价指标应包括督导方案要素、督导表内容、督导员素质、督导总结质量、督导资料归档情况,指标要求同质控要求。
10.2 考核
10.2.1 目标
了解乡(镇)营养工作开展状况,并按要求评价营养工作完成情况。
10.2.2 工作职责和任务
依据营养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对营养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各项营养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开展考核。
10.2.3 工作内容和方法
10.2.3.1 考核评价内容: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机构建设及专业人员培训,上级营养工作的实施与管理、营养信息管理,营养工作年度总结报告,营养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10.2.3.2 考核评价方法:考核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及座谈访问等方法进行。
10.2.3.3 综合考核评价是全面了解乡(镇)营养工作状况,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专项考核评价是对营养工作中单项工作进行评价。
10.2.4 工作流程和步骤
10.2.4.1 制定考核评价方案:在进行考核评价前,制定考核评价方案,内容包括考核评价的目的、内容、对象、抽样方法、组织领导、参加人员、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等。
10.2.4.2 制作考核表:根据考核评价的目的,确定具体内容、项目和要求,制作考核表和填表说明。考核指标应包括: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评分依据、实得分等。
10.2.4.3 培训人员:要对参加考核评价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使参加考核评价的人员明确考核目的、掌握考核评价的方法、标准和要求。
10.2.4.4 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采取听介绍、核实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问等形式了解真实情况,认真记录,填写考核表。
10.2.4.5 资料汇总:考核组对现场调查资料核实后统一汇总。
10.2.4.6 结果与评价:综合考核完成后要写出书面总结,对整体营养工作做出评价,并将结果上报和反馈。
10.2.4.7 考核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汇总考核资料、相关数据、考核表、考核报告等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10.2.5 技术文书
10.2.5.1 考核计划和工作手册。
10.2.5.2 考核标准(考核表)、考核工作记录。
10.2.5.3 考核报告和评价文书。
10.2.6 过程质量控制
10.2.6.1 在考核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调查与资料分析相结合。
10.2.6.2 考核评价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考核单位由考核组统一抽取,并在考核前临时通知。
10.2.7 工作数量和频率
对所有乡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综合考核1次。
10.2.8 工作考核和评价
10.2.8.1 主要指标有:营养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达标率;各项营养工作任务完成率和优良率;营养工作年度报告。
10.2.8.2 考核与评价采取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奖惩办法。
10.2.8.3 奖励:对于在督导和考核中成绩均为优秀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年度通报表彰。对于两年及两年以上连续获得通报表彰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0.2.8.4 惩罚:对于在督导和考核中成绩不合格,问题较多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提出口头或书面批评。两年及两年以上连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给予通报警告。对拒不履行工作职责,出现严重工作失误者,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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