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调查方法:记账法
记账法是最早、最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由被调查对象或研究者称量记录一定时期内的食物消耗总量,研究者通过查这些记录并根据同一时期进餐人数,计算每人每日各种食物的平均摄入量。在集体伙食单位如果不需要个人的数据,只要平均值(如托幼单位、学校和部队),可以不称量每人摄入的熟重,只称量总的熟食量,然后减去剩余量,再被进餐人数平均,即可得出平均每人的摄入量。
这种方法可以调查较长时期的膳食,如1个月或更长。有些研究为了了解慢性病与饮食的关系,可采用长达一年的膳食记录方法,时间长短根据要研究的项目的需求而定。该法适合于家庭调查,也适用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或部队的调查。如果食物消耗量随季节变化较大,不同季节内多次短期调查的结果比较可靠。具体方法如下:
1. 食物消耗量的记录
开始调查前称量家庭结存或集体食堂库存的所有食物,然后详细记录每日购人的各种食物和每日各种食物的废弃量,如有多少食物喂给动物,多少因变质或其他原因被丢弃等。在调查周期结束后称量剩余的食物(包括库存、厨房及冰箱内食物)。为了记录的准确性,调查中应对食物的品牌及主要配料详细记录;记录液体、半固体及碎块状食物的容积,可用标准量的杯和匙、盘、碗定量;糖或包装饮料可用食品标签上的重量或容积;对各种糕点可记录食物的重量。将每种食物的最初结存或库存量,加上每日购入量,减去每种食物的废弃量和最后剩余量,即为调查阶段该种食物的摄入量。在调查过程中,注意要称量各种食物的可食部。如果调查的某种食物为市品量(毛重),计算食物营养成分应按市品计算。根据需要也可以按食物成分表中各种食物的可食百分比转换成可食部数量,表1是某户居民的调查记录。调查期间,不要疏忽各种小杂粮和零食的登记,如绿豆、蛋类、糖果等。
2. 进餐人数登记
家庭调查要记录每日每餐进食人数,然后计算总人日数。为了对调查对象所摄入的食物及营养素进行评价,还要了解进餐人的性别、年龄、劳动强度及生理状态,如孕妇、乳母等。见表2。对于有伙食帐目的集体食堂等单位,可查阅过去一定期间食堂的食物消费量,并根据同一时期的进餐人数,计算每人每日各种食物的摄入量,再按照食物成分表计算这些食物折合营养素的数量。
注:(1)序号为01~09(2)劳动强度(V27):1.极轻体力劳动(一般指坐位工种,如办事员、修表工)2.轻体力劳动(一般指站位工种,如售货员、实验员、教师)3.中等体力劳动(学生、司机、电工、金属制造工等),4.重体力劳动(农民、舞蹈演员、钢铁工人、运动员)5.极重体力劳动(装卸工、伐木工、矿工、采石工等)6.其他(无劳动能力及12 岁以下儿童)(3)生理状况(V28):0.正常1.孕妇2.乳母(4)用餐记录(V33~V35):1-在家用餐;0-未在家用餐
该法的优点在于操作较简单,费用低,人力少,可适用于大样本;在记录精确和每餐用餐人数统计确实的情况下,能够得到较准确的结果;此法较少依赖记帐人员的记忆,食物遗漏少;伙食单位的工作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可以掌握这种方法,能定期自行调查。其缺点是调查结果只能得到全家或集体中人均的摄入量,难以分析个体膳食摄入状况。与其他方法相比较,可以调查较长时期的膳食,适合于进行全年不同季节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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