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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历史: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狱真相

 

口述历史:我父亲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狱真相

 

 

口述 杨濬  整理 江振国

 

2005-08-04 09:31:35 中华网文史(来源网络 版权归作者所有)

 

编者注:当民风堕落,当官无道,正义乃受戕轧,而朝廷无道,则失天下也。杨公正义,是得申冤,自狱出,乃以学专于桑蚕,反得农业家业之兴旺,古之士者,若尽如此,民之殷实,国之强盛,必然也。杨公自科举转农业,有重要意义,此乃奉献于生计之正道也

 

我是杨乃武的女儿。“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清朝末年四大奇案之一。解放前几十年间,编成剧本到处演唱,解放后亦曾多次上演。196389月间杭州各电影院放映《杨乃武与小白菜》,我去看过。杭州曲艺书场评弹团李伯康弹唱这个故事,我也去听过,总觉得与事实出入太大,有很多真实的情节没有摆进去,摆进去的却有许多是不真实的。上京告“御状”的是我的姑母和我的母亲。1914年,我22岁时父亲病逝。他们生前经常对子女们谈到这件冤狱的内幕。我父亲出狱后,曾将此案有关的邸报抄录下来,还补写了日记,我也曾看过,但已散失。我早就想把这一事件的真相写出来。现在尽我所知详细叙述,以供搜集近代史料以及研究这一历史故事者参考。

 

1构怨由来

 

我家世居浙江余杭县城内澄清巷口西首,即从前的太炎街,现在的县前街,距离县衙门只有百余步。家境小康,祖父朴堂以养蚕种桑为业。我的父亲杨乃武(生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字书勋,又字子钊,排行第二,人们都称他杨二先生。20多岁考取了秀才。我的姑母杨菊贞(淑英)出嫁后不久,姑父即去世,姑母青年守寡,住在娘家。因我父在襁褓之中,即由我姑母带领,因而姐弟情深。母亲詹彩风是一个勤劳节俭的妇女,种桑、种地、养蚕,终日劳碌。我父亲性情耿直,平日看到地方上不平之事,他总是好管多说,又常把官绅勾结、欺压平民等事编成歌谣。官府说他惯作谤诗,毁谤官府。

(杨乃武结过三次婚,首为吴氏,次为大杨詹氏,后死于难产。继娶小杨詹氏,即案发时之妻,后直至终老。)

余杭仓前镇,距县城十余里,地临苕溪,舟运畅达,当年是漕米集中的地方。百姓完粮,陋规极多,交银子有火耗,交粮米有折耗,量米时还要用脚踢三脚,让米溢出斛外,溢出的米不许农民扫取。受欺的都是一些中小粮户,他们叫苦连天。我父亲代他们交粮米,又代他们写状子,向衙门陈诉粮胥克扣浮收,请求官府剔除钱粮积弊,减轻粮户额外负担。当时余杭县官刘锡彤,为官贪暴,见我父亲写状子告粮吏浮收舞弊,认为是多管闲事。仓前镇收粮官何春芳更反咬我父一口,说我父鼓动农民抗粮不交,代农民包交漕米,从中牟利。刘锡彤根据何春芳的反诉,传我父去讯问。我父据理辩白,刘锡彤说我父吵闹公堂,目无王法,面加斥逐。钱粮之舞弊如故。我父亲愤恨不过,于夜间在县衙照墙上贴上一副对子:“大清双王法,浙省两抚台。”因为大清曾有明令,量米不许用脚踢,抚台也有布告,溢米准由粮户扫取,但余杭却仍是不改。由于此事,县官、胥吏都怨恨我父亲。

 

2 小白菜与葛品连

 

电影、小说、戏剧、评弹以及清末民初一些文人所写的稗史、笔记,对小白菜的来历,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一说她不是余杭人,是太平天国时从南京逃难出来的一个难民的女儿,父亲是个教书先生,在逃难中死了,小白菜母女即流落于余杭仓前镇;一说她本是个土妓;一说她是葛家的一个童养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所知道的小白菜姓毕,余杭人。家里很苦,童年即死了父亲,既无伯叔,亦无兄弟。因生活无靠,其母王氏即改嫁于一个叫喻敬天的小贩。小白菜随母到喻家,容貌秀丽,人很聪明,但为继父所不喜,在家帮母亲做些粗活,常受市井无赖的调笑侮辱。因她欢喜穿件绿色衣服,系条白色围裙,人又清秀,街坊给她起个绰号叫“小白菜”。又因她嫁后,丈夫像《水浒传》中的武大,而她俊俏如潘金莲,又叫她毕“金莲”。又因丈夫是做豆腐的,又叫她“豆腐西施”。这些外号.都是带有侮辱性的,她的本名叫毕秀姑。其夫葛品连乳名“小大”,是余杭仓前镇对岸葛家村人。家里原开豆腐店,父亲死后,豆腐店不开了,品连就到余杭一个豆腐作坊当伙计。母亲葛喻氏,在品连之父死后,改嫁给一个做木匠的沈体仁,故又称沈喻氏。1871(同治十年)沈喻氏托品连的干娘冯许氏为媒,聘毕秀姑为品连之妻。因品连家无房屋,于1872年三月(农历初四,下同)暂赘喻敬天家成亲,秀姑时年18岁。

 

3流言是怎样起来的

 

葛品连入赘秀姑之继父喻敬天家成亲后,因房屋狭窄,久居不便,想在外面另租房屋。适我家请沈体仁修房子,房屋修好,三楼三底,除自居外尚有余屋一间。葛品连即托沈体仁向我父承租,月租1000文(初为800文,一年后提出1000文)。是年四月二十四日,葛品连与毕秀姑搬到我家居住。品连每天半夜就要起床做豆腐,因此常宿在豆腐作坊,不常回家。我父母见秀姑聪明伶俐,都很喜欢她。秀姑常请我父亲教她识字,以后我父又教她念佛经。因为品连常不在家,她只是一个人,我母亲常叫她在我家吃饭,吃饭时是与我父母及姑妈同桌吃。秀姑在成亲前常受人欺侮,搬入我家后,一些市井无赖就不敢来了,因为我父看到这些人来是要骂的。

这些无赖便制造谣言,说“羊()吃白菜”。谣言传到品连耳里,品连也有些怀疑,有几个晚上潜回家,在门外屋檐下偷听。只听到我父在教秀姑读经卷,并未听见其他私情。品连将谣言及偷听情形,告知其母沈喻氏。沈喻氏来时,也看到过秀姑与我父同桌吃饭,听品连一说,心里也有些怀疑。沈喻氏偶尔把这件事向邻舍谈起,于是巷闾遍传,流言就更多了。这种流言蜚语,我父亲母亲尚不知道。一天品连回家,我父亲向他讨取房租,因房租已欠了几个月。品连去向他母亲商借,他母亲说,外间闲言很多,为了避免嫌疑,最好另行租屋居住。于是在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品连与秀姑即移居太平弄口喻敬天表弟王心培家。秀姑搬出后,我父即从未到过葛家,秀姑亦未来过。

(同治十一年九月初八日,大杨詹氏因难产去世。大杨詹氏死后三个月,杨乃武和小杨詹氏即詹彩凤结了婚。次年八月,杨乃武参加癸酉科乡试,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举人。)

 

4案情发端

 

秀姑自我家搬出后,又常受外人欺侮。县衙门有个捕役名叫阮德,他有个姐姐叫阮桂金,已嫁过三个男人,与粮胥何春芳有染。知县刘锡彤有个儿子叫刘子翰,即刘海升,是个花花公子,常与何春芳作冶游,素知毕秀姑美而艳,欲得之而无由。刘子翰与一佣妇有私,遂谋之于妇。佣妇一日假以他事诱秀姑至其家,抵时,刘子翰已先在,即用暴力强奸之。秀姑惧刘公子权势,又怕事泄不见谅于其夫,因亦不敢声张,佣妇却将此事泄之于阮桂金,阮桂金告诉了何春芳。何春芳亦早思染指秀姑,得知此事,于八月二十四日潜至葛家,适值王心培夫妇均不在家,何春芳即以刘子翰之事要挟秀姑与之狎,秀姑坚拒之。

正推拒间,葛品连适自外归,秀姑哭诉,品连与何春芳即相骂起来,何春芳悻悻而去。此事街坊邻舍均有闻知。何春芳走了以后,品连即责骂秀姑,认为在杨家时已有谣言,今又发生此事,更疑秀姑不端,对秀姑不满,常借故打骂。一日品连叫秀姑腌菜,至晚回家时,菜尚未腌,即将秀姑痛打一顿。秀姑气得把头发剪掉,要入庵为尼。两个人的母亲沈喻氏和喻王氏均闻讯赶来,询问王心培,得悉吵架原因。秀姑之母喻王氏气得直哭,说腌菜小事,何必这样痛打。品连之母沈喻氏,也责骂品连不是,品连说是打她一顿出出气。经劝解后,两口子亦即和好如初。

十月初七日,葛品连身发寒热,双膝红肿。秀姑知他有流火疯症,以为他是发流火,劝他请个替工,休息两天。品连不听,仍然到豆腐店上工。初九日早晨,品连因病身体不能支持,由店回家,走过点心店,还买食粉团。但走到学宫化字炉前,即呕吐。

到家时,王心培之妻站在门前,见其两手抱肩,发寒发抖,呻吟不绝。品连走进家门,秀姑扶其上楼,代为脱衣睡下,仍呕吐发冷,叫秀姑给他盖上两床被。秀姑坐在床前问他病情,他说初七日到店,两天来身体发冷发热,恐系疾发气弱之故,叫秀姑拿lOOO文钱托喻敬天代买东洋参及桂元。

买来后,秀姑为之煎汤服下,井请王心培之妻去告知其母喻王氏。喻王氏赶来,见品连仍卧床发抖,时欲作呕,照料了半天即回家去了。下午,秀姑听品连喉中痰响,口吐白沫,问之,已不能说话,秀姑情急,就喊叫起来。王心培闻声上楼,秀姑告知情由,并请王心培速去通知沈喻氏、喻王氏。两氏赶到时,品连已不能开口了,急延医诊视,说是痧症,用万年青萝卜子煎汤灌救,无效,申时气绝身死。沈喻氏为之易衣;尸身正常,并无异样,当时都没有什么怀疑。葛死时正是十月小阳春天气,气候很暖,品连身胖,至初十夜间尸体口鼻内有淡血水流出。(《洗冤录》上说:流火忌桂元,服之口鼻出血足以致死。)品连义母冯许氏对沈喻氏说,品连死得可疑。沈喻氏痛子心切,又见尸体脸色发青,心中也生疑,就盘问秀姑,秀姑说并无别样情事。冯许氏即去叫来地保杨仁(即王林),告以品连身死可疑,请杨仁代缮呈词,到县喊告。呈词中亦仅说死因不明,并未涉及任何人。

十一日黎明,由杨仁、沈喻氏赴县衙喊告。知县刘锡彤(时已年近七十)听说出了命案,即拟打轿带领仵作前往验尸。此时适有当地一个绅士陈湖 (即陈竹山)到县衙来给人看病,陈是个秀才,懂得一点医道,平日进出官府,与我父不睦。他听说葛品连身死不明,尸亲喊告,即对刘锡彤说,外面早有传言,说杨乃武与葛品连之妻有私。自杨家搬出后,葛品连之妻即与夫经常吵闹,并把头发剪去,今葛品连暴亡,内中恐有别情。

刘锡彤听说,即叫人出去打听,果然有这种说法,刘锡彤随即前往验尸。当时尸已膨胀,上身作淡青色,肉色红紫,仵作沈祥辨认不真,把手指脚趾灰暗色,认作青黑色;口鼻里血水流入两耳,认作七孔流血;用银针探入喉管作淡青色,认作青黑色,银针抽出时,并未用皂角水擦洗,即认作服毒。因尸体未僵,仵作称系烟毒,门丁沈彩泉因听了陈竹山说的话,心疑与我父有关,就说不是烟毒,一定是有人用砒毒死。一谓烟毒,一谓砒毒,两人争论起来,仵作即含糊报称是服毒身死,填入尸格。刘锡彤听说是服毒身死,当即传问尸亲邻舍,都不知毒药从何而来。刘锡彤亦固有陈竹山先入之言,已怀疑与葛毕氏秀姑有关,当即将秀姑带回县署。

 

5县官初讯

 

刘锡彤把秀姑带回县衙后,当天即坐堂审讯,追问秀姑毒药从何而来,秀姑供不知情。刘先是百般劝诱,秀姑仍说不知其夫是服毒身死,更不知毒药从何而来。审了半天,秀姑始终说不知。夜间再审,刘锡彤不问毒药来源,却要她供出曾与何人通奸。秀姑也说没有,一再逼问,都说没有。又问他居在杨乃武家,是否与杨某有过私情,秀姑说杨某除教她识字读经外,并无别样不好的事。

审了多时,仍审不出奸情。刘子翰、何春芳恐逼问奸情,秀姑要说出他二人之事,当夜即叫阮桂金入狱诱骗恐吓秀姑,对秀姑说:葛品连是毒死,验尸已经明确。外面都传说是你谋杀亲夫,这个罪名一成立,就要凌迟处死。要想活命,只有说是别人叫你毒死的。你在杨家住过,外面早有人说你和杨某有关系,你如果说出是杨某叫你毒死的,你就不会得死罪了。杨是新科举人,有面子,也不会死。还威胁她决不能说出刘公子之事,此事毫无对证,说出来就是诬陷好人,要罪上加罪。秀姑不语。

第二天再审时,刘锡彤逼问毒药及奸情,秀姑还是说不知道。刘锡彤就叫动刑,一连三拶(zan,旧时夹手指的刑具)。秀姑初次受刑,熬刑不过,既不敢说刘公子之事,又想不出别人,只好照阮桂金所教的话供了。说我父初五日曾到她家里,给她一包药,说是治流火的,吃下去就死了。(据当年《申报》载,小白菜受的刑是“烧红铁丝刺乳,锡龙滚水浇背”。酷刑之下,小白菜作了与杨乃武系因奸情而谋害亲夫葛品连致死的供述。)

刘锡彤取得秀姑口供后,立即传讯我父亲。我父母在家听说葛品连被人毒死,正在诧异,县里来传,即随差人前去。一到就在花厅审问,刘锡彤叫我父供出如何用毒药毒死葛品连。我父即怒斥刘锡彤凭空诬陷。刘出示秀姑原供,我父仍坚称绝无此事。因为我父是新科举人,不便用刑,12日即申请上司将我父功名革去。不等上面批下来,第二次审问即动刑,一连审了数次,夹棍火砖等刑都使用了,我父还是没有承认。我有个堂叔杨恭治,舅父詹善政,闻知上情,以我父初五日正在南乡我外婆詹家除灵,无由交给毕秀姑毒药,显然是秀姑乱供诬陷,即赴县禀诉,为我父剖白。刘锡彤提案质讯,秀姑畏刑,仍是照前供说。刘锡彤即认为案情已明,就将验尸审讯各情,详报上司。

 

6知府再审

 

刘锡彤自恃朝中有人,与知府之关系又密,认为案经上详,即可定谳(yan审判定罪)。当时杭州知府陈鲁(伯敏)翻阅原详,见我父并未承认,就叫把全案人犯案卷解府复审。1020日(葛品连死后第十天,即同治十二年十月二十日)我父和秀姑、沈喻氏、喻王氏及我的母亲以及其他有关人证,都被解到杭州。刘锡彤亲到杭州打点,解送杭州府的原供都作了捏造修改。把沈喻氏供称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窍流 血;银针未用皂角水擦洗,加上已用皂角水擦洗;因我舅父说初五日我父在南乡詹家,即将秀姑所供初五日授予流火药,改为初三日授予毒药。陈鲁是军功出身,看不起读书人。他早知我父惯作谤诗,毁谤官府,认为我父是一个不守本分的人。仓前镇粮户闹粮的事,也知是我父为首。又有刘锡彤先入之言,故此案一解到府里,即不容我父置辩,第一次审问,即用刑逼供。秀姑因有供在先,不敢翻供。沈喻氏听秀姑诬供毒药是我父所给,亦改供说在品连死时见死得可疑,即盘问秀姑,秀姑说是杨乃武叫她下毒的。与在县原供及到县喊告之呈词,完全两歧。陈鲁并不究问,却用严刑逼问我父,跪钉板、跪火砖、上夹棍,几次昏去。

一连几堂,我父熬刑不过,只得诬服,混供曾至秀姑家给予毒药,嘱其毒死本夫。陈鲁又逼问毒药从何而来,我父说前次到杭州回余杭路过仓前镇,用40文钱买了一包红砒,说是毒老鼠的。问他在哪个店里买的,店主叫什么,我父说在爱仁堂药铺,店主叫钱宝生。陈鲁取得我父口供后,不传钱宝生来对质,却叫刘锡彤于27日转回余杭传讯钱宝生,讯问他卖砒经过。刘锡彤在传讯钱宝生之前,恐怕钱宝生不肯承认,就和一个曾任杭州府幕客的仓前人章濬(即章纶香)相商。

章纶香曾做幕客多年,当时是余杭的训导,为余杭绅士中的一个头儿,平日与我父亦合不来,我父写的谤诗中也曾骂过他。章纶香当即向刘锡彤献计,由他先写信通知钱宝生,叫他大胆承认,决不拖累。如果不承认,有杨乃武亲口供词为凭,反而要加重治罪。

钱宝生到县,刘锡彤问他卖砒经过,钱宝生说这个月并没看见过杨乃武到仓前,更没有卖过砒霜。并且说爱仁堂是个小药铺,铺里并没有砒霜。刘锡彤一再威逼骗诱,钱宝生以确无此事,还是不肯承认。而且说他的名字也不叫钱宝生,是叫钱坦。从来没用过钱宝生这个名字。钱宝生有个弟弟钱垲听说他哥哥被捉到县里,即赶来打听内情,设法营救。他知道陈竹山和知县官熟识,就去恳托陈竹山进县里说情,陈竹山陪钱垲去到县衙门房时,刘锡彤正在花厅上讯问钱宝生,不便进去,就在门房里叫门丁沈彩泉把我父在府里的原供要来看看。

门丁进去把刘锡彤抄来的我父原供给陈竹山看,陈竹山见供词上是说买砒毒老鼠用的,即对钱垲说,主犯所供买砒是为毒老鼠之用,卖砒的药铺并不知道是毒人,故承认下来,没有什么罪,至多是杖责,不承认,反而有罪。如果承认,可请县里给张无干的谕帖,这样就不会有拖累了。

陈竹山正在与钱垲商议此事,钱宝生退下来了。宝生见到他弟弟钱垲就说,县官强迫他承认卖过砒霜给杨乃武,他没有卖过,怎么可以承认呢?陈竹山就走上去照方才和钱垲商议的话,劝钱宝生承认。并说他可以代为说话,请县里出给他无干谕帖。钱垲也劝他哥哥承认。钱宝生听他们这样一说,就答应了,当即在门房里出了一张卖砒的甘结。陈竹山拿了甘结进去见刘锡彤,刘锡彤见取得了甘结,也就给了钱宝生无干的谕帖。刘锡彤骗得了钱宝生卖砒甘结后,即日送府。陈鲁即据供词及甘结定案(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按律拟罪;“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

 

7按察巡抚会审

 

陈鲁严刑逼供,草率结案,此事立即哄传全省。当时距离乡试结束还不久,我父亲就是这一年八月乡试时考取第48名举人的;许多乡试没有考取的生员,对考取的人本来就心怀妒忌,听到新科举人中出了谋夫夺妻的凶案,都幸灾乐祸,奔走相告。还有出入官府的一些士绅幕客,平日不直我父之为人者,也都推波助浪,众口一词,指我父为十恶不赦的大坏人,都以早日看到处斩为快。

这时我一家六口,家破人亡的惨祸已在目前,我母亲日夜啼哭,双目尽肿。我姑妈杨菊贞(叶杨氏)知我父是受刑诬服,即到处奔走设法要救我父一命。她在城隍山的城隍庙求了一个签,签诗说,“荷花开处事方明,春叶春花最有情,观我观人观自在,金风到处桂边生。”城隍山的测字先生解释说还有救星,到荷花开时,冤情就可以明白;桂花开时,人就可以平安归来。她又去扶乩,乩坛批了两句诗:“若问归期在何日,待看孤山梅绽时”。这些当然都是无稽,但是旧社会是讲迷信的,我姑妈很有信心。她自幼与我父相依为命,今见我父罹此奇冤,悲愤万分。我姑妈问沈喻氏,知她在县里和府里口供都不一样;问钱宝生的母亲和爱仁堂伙计,都说没有卖过砒霜,冤情很明显。她恨这些瘟官对老百姓太残忍,把人的性命看得不值一根草,拼死也要为弟弟伸冤,就准备上省告冤状。

我母亲这时生了我哥哥荣绪,前清规定女人不能递呈告状,就请我舅父詹善政作“抱告”,到省里向臬司、藩司、抚台衙门投状告冤情。这时杭州知府陈鲁已将此案详报按察使署。这个按察使也是一个只晓得做官弄钱的糊涂官,案子到了按察使署,只过了两堂,即认为原审无误,照原拟罪名详给巡抚定谳。

此案到了巡抚衙门,当时浙江巡抚杨昌濬派臬台会审,在审问时,不问案情真假,一味庇护府县原判。我父一再供称并无在仓前爱仁堂买砒霜之事,前系畏刑乱供。杨昌濬派了个候补知县郑锡滜做密查委员,到余杭去密查。

委员未到,刘锡彤就知道了讯息,先与幕客商议,作好了布置。叫陈竹山先去通知钱宝生,叫他按前具甘结承认卖砒是实。委员到余杭并未进行密查暗访,仓前镇也未去,只找钱宝生谈了一谈,钱宝生承认卖过砒霜,就算密查确实。

刘锡彤又重贿委员,盛席招待。委员就住在县衙里,竟听一面之词,以“无冤无滥”会同刘锡彤禀复。杨昌濬也就认为案情确实,即依照杭州府原拟罪名断结,勘题上报。巡抚是最后一审,至此已是铁案难翻了。只要刑部回文一到,就要立即执行。

 

8 两上北京告“御状”

 

巡抚审问结案后,我父“谋夫夺妇”的恶名,即传播京师。浙江在京的一些官员,听到本省士人中竟发生这样的事情,认为“奇耻”,无不痛骂我父,惟恐其不速正典刑。他们哪里晓得这里面有似海冤情呢?我母亲及戚属都认为没有生望了,只我姑妈仍不死心,入狱探监,与我父相商,决定上京告“御状”。由我父自拟呈词,沥叙冤情及严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经过。同监的犯人很多,也鼓励我父上控。

写呈词没有纸笔,有个监视我姑妈探监的狱卒,很同情我父,设法弄来纸笔。我父将呈词拟好,交给我姑妈带出,由我父亲的舅父姚贤瑞作“抱告”,陪同进京。(同治十三年四月)我姑妈和我母亲带着我哥荣绪,身背黄榜(冤单),历尽千辛万苦,走了两个多月,才到北京,向都察院衙门控诉。不料都察院问也不问.即将他们押解回浙,仍交巡抚杨昌濬审理。杨昌濬仍交原审各官审问。这些问官,恨我姑妈上控,提审时不待我父开口辩冤,即用重刑威吓。秀姑更不敢翻供,因此仍照原拟断结,这次“御状”是白告了。

当时浙江有个京官叫夏同善,丁忧期满要回京,杭州胡庆余堂胡雪岩为他饯行。胡雪岩有个西席吴以同作陪客,吴以同是我父的同学同年,知道我父此案有冤情,在席间和夏同善谈起这个案子的曲折情况及我父平日为人。夏同善记在心里,答应回京相机进言。

我姑妈第一次告“御状”失败了,仍不死心,决定第二次上京去告。在去以前,我父亲从狱中告诉我姑妈先去看在杭州的几个好朋友。一个是汪树屏,汪在白尼山汪家很有名,他的祖父在京里做过大学士,哥哥汪树棠也在京里做官。另一个就是上面所说的吴以同。还有一个是夏同善的堂弟夏缙川,是个武举。这三个人都是我父亲要好的朋友。

我姑妈去看这三个人,他们都热心帮忙,并且写了信,叫我姑妈到京里找夏同善。吴以同介绍我姑妈见胡雪岩,胡雪岩帮助了到京的路费和到京后的用度。同治十三年九月,我姑妈和我母亲偕同“抱告”姚贤瑞第二次又上北京。

到了北京,先去求见夏同善,夏同善夫妇接见了我的姑妈,她向夏夫妇哭诉冤情,及府县州官严刑逼供情况。夏同善答应设法帮忙,介绍我姑妈遍叩浙江在京的一些官员30余人,并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都察院投递冤状。夏同善又商之于翁同龢,翁同龢也很表同情,把本案内情面陈两宫太后,请皇上重视此案。因为有了一些同乡京官帮忙说话,这次没有押解回浙。西太后下了一道谕旨,叫刑部令饬杨昌濬会同有关衙门亲自审讯,务得实情。同时又叫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访。杨昌濬奉谕后,没有再交各原审官审问,而委派湖州知府许瑶光等审问。许瑶光审问时,没有动刑,叫我父及秀姑照实直说。我父知道一定是我姑妈告御状告准了,于是尽翻前供。秀姑也翻了供,当堂呼冤,供说并无毒死乃夫之事,并供出刘子翰奸污、何春芳调戏及阮桂金串供等情。但审了两个多月,许瑶光不敢定案上复,一直拖延审问时间,未能讯结。

 

9钦差会审

 

御使王昕从浙江余杭私访回去,知此案有冤屈。但杨昌濬专横跋扈,地方官吏都怕他,不敢违反他的意旨办事。给事中王书瑞上疏,奏请另派大员往浙审办此案。当时派了一个礼部侍郎胡瑞澜提审此案。胡瑞澜当时放浙江学政,得到上谕,开始尚不敢承办。因他知道巡抚决定的案子,是不好轻易改动的,曾经奏请另派大员提审。上面不准,仍是叫他认真把此案审理清楚。

杨昌濬得知钦派胡瑞澜提审此案后,就向胡威逼利诱,说此案已经反复审问多次,无偏无枉,不宜轻率变动。如果有所更改,不仅引起士林不满,地方负责官吏,今后亦将难以办事。同时又向胡瑞澜推荐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德恒、龚世潼,帮同审理。刘锡彤得知钦派大员提审,即多方重金行贿,这时许瑶光承审此案,尚拖延末结,得知钦派胡瑞澜提审,即停止审讯。

胡瑞澜提审是在会审公所,第一次由胡瑞澜向犯人、证人问了一下,以后几次审讯都是由宁波知府边葆诚发话讯问。边葆诚是刘锡彤的姻亲,又是杨昌濬的同乡,第二次提审时,见我父与秀姑翻供,即喝令差役大刑伺候。我父一再请求调钱宝生对质,边葆诚坚执钱宝生卖砒甘结为凭,斥我父枉求脱罪,喝令用刑,日夜熬审,各种刑具都使用了,最后一堂两腿均被夹折。秀姑也十指拶脱,最后一堂还用铜丝穿入乳头。我父及秀姑熬刑不过,仍都诬服。画供时已气息奄奄,神志模糊,无法自己画供,由两旁差役拿起我父的手,捺上指印。秀姑也是如此(以后传说我父亲在画供时,用蝌蚪文画上“屈打成招”四字,又说画了三个口字,都不是事实)

胡瑞澜复奏时,对刘子翰的强奸,何春芳的调戏,都一概不提,却说没有刘子翰这个人。说刘锡彤有个大儿子叫刘海舁,于一年以前已经回原籍去了,不在余杭。其实刘子翰是在案子发生后才离开的,胡瑞澜是有意为之开脱。钦差审结,依样画葫芦。我父仍是拟“斩立决”秀姑拟“凌迟处死”。

至此,我父知是决无生望了,在狱中作联自挽云:“举人变犯人,斯文扫地;学台充刑台,乃武归天”。因胡瑞澜是个学台,根本不知理讼,所以说他学台充刑台,冤狱难以平反。胡瑞澜承审此案,照原拟罪名奏结后,地方士绅奉承胡瑞澜“明察奸隐”,“不为浮议所动”,“不负皇上委任”;原审此案之大小官员,更是如释重负。刘锡彤在杭州勾通一些豪绅出面设席宴客,连日不断。陪审官边葆诚、罗子森等,更加得到杨昌濬的赏识。这批湖南帮的大小官员都认为从此铁案如山,不会再有反复了。

 

10提审起解

 

胡瑞澜疏奏维持原判,一些人弹冠相庆,但也另有一些地方人士及京官以此案两次上京“抱告”,主犯数次翻供,屡翻屡服,胡瑞澜又奏称“熬审”不讳,其中必有曲折隐情。地方上有些举人生员及我父好友汪树屏、吴以同、吴玉琨等30余人首先联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杨、毕一案,府、县、按察、督抚、钦宪七审七决,都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请提京彻底审讯,昭示大众,以释群疑。

京中御史边宝泉也奏请将此案提交刑部仔细审讯。夏同善、翁同龢、张家骧等亦一再在两宫前为此案说话,认为只有提京审讯,才可以澄清真相。但慈禧太后对地方大吏承办的要案,也不愿轻易更张。即以避免拖累人证为名,还是不准提京复审,谕知刑部认真驭复,叫胡瑞澜再行认真审办具奏。

胡瑞澜奉谕后,又再提审了一次。复审时,我父创伤已稍平复,自思翻供是死,不翻供也是死,与其诬服,蒙不白之冤以死,不如翻供死于夹棍之下,为千古留一疑狱。于是咬紧牙关,又拼死翻供。因为胡瑞澜在疏奏中说“连日熬审,始审得奸谋毒害实情”,这次上谕也就不得不加上不得再用严刑逼供之语。

胡瑞澜二次复审,不过是敷衍上谕,并没有认真审讯。我父翻供,亦未用刑。审了两次,胡瑞澜即行复奏,说主犯又复翻供,证人钱宝生已在监病故,难以定谳,请另派大员提审。钱宝生之死,当时即有不同传说,杨昌濬、胡瑞澜是报在监病故,传说是自缢身死。但据与钱宝生同监之犯人出狱后说,钱宝生是刘锡彤、陈鲁买通狱吏把他弄死的,藉以灭口。因此起解赴京时,人犯中即没有钱宝生了,只有钱宝生的母亲钱姚氏及爱仁堂店伙杨小桥。

这时汪树屏、吴以同等的联名禀帖已到了都察院。汪树屏的哥哥汪树棠亦在都察院,还有其他的一些浙江人特别是一些举人、进士、翰林,他们认为这件案子如果真有冤抑不予平反,这不仅是杨乃武、葛毕氏两条人命的问题,是有关整个浙江读书人的面子问题。夏同善,张家骧(张亦系浙江人,时为翰林院编修)向慈禧太后说,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上进矣。

刑部有个侍郎袁保恒,与夏同善、翁同龢等均甚接近,袁在夏、翁处得悉案情内幕,看到胡瑞澜之疏奏中歧异矛盾之处甚多,亦认为有提京详细研讯的必要。边宝泉在此时又上了一个奏折,主提交刑部审讯。我姑妈在京,亦迭向各衙门递呈,请求提京审问,在这样多方面的环请下,慈禧才下了一道谕旨,交刑部彻底根究,提京审问。刑部奉谕,即令杨昌濬将全案人犯派员押解赴京。杨昌濬在奉到上谕刑部要来提解人犯时,大为不满,但不敢公然违旨。杨昌濬派候补知县袁来保做押解委员。刘锡彤也是一道去的,刘此时名义上是说赴京督验尸骨,但已是一个待罪备讯的官员,在路上还是威风十足,仆从轿马随侍左右,还随带一名刑名师爷同去。解差都如狼似虎,沿途不许犯人证人说话,夜间睡觉,枷锁手铐亦不宽松。随去的师爷途中威吓秀姑不准翻供。爱仁堂药铺店伙杨小桥,钱宝生的母亲钱姚氏,则受到优待,常和差人在一道吃饭。

对我父及秀姑受刑的创伤,沿途曾给予诊治,大概是为了要消灭严刑逼供的证据。葛品连的尸棺装在船上,每到一个州县,都要加贴一张封条,有两个差人看守。以后传说尸骨已经掉换过,没有这回事。当时天津闹过教案不久,路上交通不便,一个多月才到北京。到北京后,犯人、证人都被关进刑部大牢。我姑妈、我母亲几次前去探监,均不准接见。

 

11刑部大审

 

到北京没有几天,刑部就举行大审,又叫三法司会审。当时凡京控大案,由刑部主审,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头一天大审,刑部两个尚书到堂,都察院也有人参加会审,两边陪审的、观审的,有不少侍郎、御史。观审的以江浙和两湖的在京官员为多。夏同善、张家骧那天也到了。

坐在上面发话讯问的,一个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刚毅,另一个是都察院刑科主事。两个主审官刑部尚书桑春荣、皂保最后到。落座时,犯人都已带进,差人喊堂示威。问官问了姓名以后,就叫我父亲把如何与葛毕氏通奸,如何设谋毒死葛品连,从实招供。

我父把案子发生经过,从头到尾,详细削辩,既未与葛毕氏通奸,更无合谋毒死葛毕氏亲夫之事,在府在省,都是畏刑诬服,死实不甘。毕秀姑开始只是口呼冤枉,不敢翻供。问官一再叫她照实直说,她只说以为丈夫是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前供杨乃武授给流火药,也没有这件事;与杨乃武亦无奸情。第一天问了两个主犯就结束了。第二天、第三天审问尸亲及证人。中间又停了几天,最后是提全案犯人见证大堂质讯。门丁沈彩泉,仵作沈祥,爱仁堂药铺伙计杨小桥,这一次都供出了真情。刘锡彤也跪在一边,还是官员装束,不像个犯人。

杨小桥供称并不知有卖砒情事,药铺进货簿上从来也没有进过砒霜。钱宝生的母亲供亦如之。仵作沈祥供称,验尸的银针没有用皂角水擦洗过,只见口鼻血水流入两耳,就在尸格上填了七窍流血。曾与门丁沈彩泉争执,一说砒毒,一说烟毒,尸单上就含糊注了个服毒。门丁沈彩泉供出了陈竹山。钱垲在门房劝钱宝生出具卖砒甘结的经过。当门丁、仵作供出以上情事时,刘锡彤站起来掳袖掀须扑到两个人的前面举拳殴打二人,骂他们信口胡说。问官大声叱止,他还不听,两个差役硬把他拉到原地跪下。

当问官讯问刘锡彤,录他的口供时,他又咆哮起来,说他是奉旨来京督验,并不是来受审的,反责问官糊涂,不应把他当犯人看待。当问官问他银针并未擦洗,为什么上详时说银针已用皂角水擦洗过?为什么不叫钱宝生与主犯对质,却叫陈竹山、章纶香劝诱钱宝生出具书面甘结?为什么将沈喻氏原供口鼻流血改为七窍流血?刘锡彤均瞠目不答。

 

12 海会寺开棺验尸

 

刑部大审以后,1876(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九日,刑部尚书桑春荣带领刑部堂官6人,司官8人,仵作、差役40余人,带同全部人犯见证,到海会寺开棺验尸。开棺以前,先叫刘锡彤认明原棺无误,即由刑部仵作开棺。司官先验,堂官再验,验得原尸牙齿及喉骨皆呈黄白色,四围仵作皆说无毒。

再叫余杭原验仵作沈祥复验,问他有毒无毒,沈祥低头不语。又叫刘锡彤去看有毒无毒,刘锡彤至此气焰始落,面色惨白,全身发抖。验尸时,寺内寺外看的人很多。有个法国记者也在场,他看到木笼里两个穿红衣的犯人,跑到笼边看了又看。开棺时,又跑去看验尸,及听说验尸结果无毒,又跑回木笼边对我父说:“无毒,无毒”。这个法国记者的名字,我父曾说过多次,现在记不起了。两年后,这个记者到杭州旅行,还特意到余杭来访问我的父亲。当年外国报纸对这个奇案也有报道。

 

13 统治集团内部的争吵

 

海会寺验尸后,案情已经大白,刑部将复审勘验情况,奏知两宫。这时才将刘锡彤革职拿问,有无故入人罪等情弊;原审各官,为什么审办不实,要刑部再彻底根究。刑部又提集犯证审问了两次,刘锡彤这时已和主犯人证同样受讯。刑部审后,在勘题拟奏时,朝内朝外一些大小官员,却因此案掀起了一次激烈的争吵。

统治集团内部分成了两派,一派以大学士翁同龢、翰林院编修张家骧、夏同善为首,边宝泉、王昕也属这一派的中心人物。因为翁同龢是江苏人,张家骧、夏同善是浙江人,王昕原来也是山阴人,附和的又以江浙人为最多,所以称为江浙派,又称朝议派,这些人多系言官文臣。另一派是以四川总督丁宝桢为首,附和的多系湖南、湖北人,称两湖派,又称为实力派。因为这一派都是几个封疆大吏,掌握实权。

当刑部平反尚未奏结时,四川总督丁宝桢正在北京。这个总督曾杀过慈禧太后得宠的太监安德海,朝中一般京官怕他。他认为刑部对此案不应平反,承办此案各级官员并无不是,不应给予任何处分,主张主犯仍应按照原拟罪名处决。他听说刑部要参革杨昌濬及有关官员,有一天跑到刑部大发雷霆,面斥刑部尚书桑春荣老耄糊涂,并威吓说,这个铁案如果要翻,将来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没有人肯为皇上出力办事了。

丁宝桢又盛气质问验骨的司宫,说人死已逾三年,毒气早就消失,毒消则骨白,怎么能够凭着骨是黄白色,即断定不是毒死是病死呢?认为刑部审验不足为凭。桑春荣见丁宝桢这样气势汹汹,也犹豫起来,怕因此引起政治上的问题,对丁宝桢极力敷衍,答应再慎重研究。当丁宝桢在刑部大肆咆哮时,刑部大小员司,没有一个人敢与他争辩。只有侍郎袁保恒说:刑部是奉旨提审勘验,是非出入自有“圣裁”,此系刑部职权,非外官所可干预。丁宝桢悻悻而去。

刑部尚书皂保本来也是极力主张平反的,因为受了杨昌濬的厚贿,就不说话了。尚书桑春荣年老颟顸,对此案本无主见,一任司官办理,别人说要平反,他亦主张平反,经丁宝桢这样一威吓,就拿不定主张,不敢出面参革了。对参革各员的疏奏,就一改再改,迟迟不复。边宝泉、翁同濬、夏同善这一派,知道刑部在为杨昌濬、胡瑞澜等开脱,就由御史王昕出名上了一个奏折,弹劾杨昌濬、胡瑞澜,说这些地方官员,平日草菅人命,而某些封疆大吏,更是目无朝廷,力请重加惩办。

由于这两派的争吵,刑部平反的疏奏,拖了两个多月,迟迟不上,我父在监牢里更加着急。过去自谓是死定了,现在既有生望,急盼事情能够早决,早脱牢笼,担心拖下去,又要变卦。当时并不知道朝中正在争吵,在狱中真是度日如年。一直拖到1877(光绪三年)二月十日,刑部的疏奏才上去,二月十六日平反的谕旨才下来。

我父出狱,已是在二月底了。我父出狱后,曾到在京的浙省官员家,踵门叩谢,有见的,有不见的。从京里回来的路费,仍然是胡雪岩帮助的。我父死里逃生,虽是夫妻父子重逢,但受此打击,人虽未亡而家已破,痛定思痛,实在是悲多欢少了。

 

14终是官官相护

 

封建朝代的官场中,官总是为官,案子虽说是平反了,但对承办此案的大小官员,在处理时,仍是极尽维护之能事。杨昌濬虽然革职了,光绪四年又复起用,官至漕运总督、闽浙总督。刘锡彤虽是充军到黑龙江,但对刘锡彤的儿子刘子翰却完全开脱了。胡瑞澜奏复时捏造说刘锡彤儿子早于一年前回家去了,刑部对这一点虽没有再提,仍是说他儿子与此案无关。其余所有承办此案的知府、知县,都只是革职了事。

刘锡彤、杨昌濬都曾行贿,刑部却说并无贿送情事。我父刑伤几成残废,我看到时还是两膝创伤累累,刑部却说刑伤业已平复,并无伤筋折骨情事。所谓平反,实是反而不平。对其他有关人员处理也是很轻的,余杭仵作沈祥,将病死尸体认作服毒,检验不实,使无辜惨遭重刑,只是杖80,徒二年。

刘锡彤的门丁沈彩泉,毫无根据即说是砒毒,也只杖100,流3000里。

陈竹山在监病死。章纶香为虎作伥,写信给钱宝生叫他承认卖砒,但只是革去训导,杖刑都免了。

对不应加罪的,却判了罪。如沈喻氏杖100,徒四年;王心培、王林、沈体仁也杖80。毕秀姑吃了这样多的苦头,也要杖80。我父举人革职。至于杨昌濬、胡瑞澜,刑部在疏奏时并未提出参革意见,是慈禧下平反谕旨时,将两人革职的。还有刑部主事某因资助沈喻氏旅费,也受到处分。

 

15虎口余生

 

我父出狱后,家产荡然,生活困难,依靠亲友帮助,赎回几亩桑地,以养蚕种桑为生,专心研究孵育蚕种。余杭盛产丝棉,行销省外。我家世代养蚕,对育种积有一定经验。过了三年,我父亲所育蚕种名气就传开了,远近都来买。蚕种的招牌记号是“风参牡丹,杨乃武记”。凡我家出卖的蚕种,都盖上这个牌记。每到育种时,全家大小日夜忙碌,家里生活也日渐好转。我母亲有一天到桑园去收取晾晒的衣服,眼晴碰坏了,从此失明。

有人说我父亲出狱后做讼师,不是事实,不过有时也替别人写写状子。状子写在一块水牌上,要当事人自己抄。自己不会抄,就请别人抄,抄好即抹去,因为是惊弓之鸟,怕官府来找麻烦。也有人说,我父曾在上海《申报》报馆做过事,也不是事实,我父亲没有到上海做过事。19149月,我父因患疮疽不治身死,年74岁。墓在余杭县西门外新庙前。

毕秀姑出狱后,回到余杭,在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庵里没有香火,以养猪、养鸡了其残生,死于1930年,坟塔在余杭县东门外文昌阁旁边。

 

注:括号内为编者增加详细时间

 

 

 

发表日期:2020年5月28日    浏览次数:6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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