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是发现青蒿素的重要功臣
屠呦呦获奖的理由是:“因为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百万人的生命。”据了解,屠呦呦已经赴美参加9月下旬举行的拉斯克奖颁奖典礼。工作人员称,她基本不用手机和电子邮件,记者未能与她取得联系。
其实早在此前,饶毅发表博文介绍发现青蒿素的屠呦呦和发现砒霜中三氧化二砷对白血病治疗作用的张亭栋。文中指出:“中国肯定张亭栋和屠呦呦等,不仅是对于他们迟到的感谢,也有利于中国和世界认识中药是尚未充分开发的宝库。”其时,屠呦呦其人其事沉寂多年后才逐渐进入公众关注的视野。屠呦呦出生于1930年,1951年至1955年就读于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系生药学专业,其后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工作,1969年加入到一项名为“523任务”的项目中。
1967年5月23日,在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下,来自全国各地的科研人员聚集北京就疟疾防治药物和抗药性研究工作召开了一个会议。代号为“523任务”的计划就此启动。该项目就是要尽快研制出能在战场上有效控制疟疾的药物。其长远目标是通过筛选合成化合物和中草药药方与民间疗法来研发出新的抗疟药物。在60多个研究机构和单位组成的数百人队伍中,屠呦呦成为发现青蒿素的代表性人物。“523项目”也与“两弹一星”成为中国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实施举国体制的成功案例。
历史记载认为,青蒿确实可以治疗疟疾,并且收效显著,但在实验室里青蒿的提取物不能很有效地抑制疟疾。“屠呦呦的课题组也观察到青蒿的效果,但水煎剂无效、95%乙醇提取物效价仅30%—40%。1971年,屠呦呦本人的一个关键作用是提出用乙醚提取青蒿,其提取物抗疟作用达95%—100%,这一方法的提出立即导致发现青蒿的高效性。”饶毅撰文指出。
1981年10月,屠呦呦在北京代表“523项目”首次向到访的世界卫生组织研究人员汇报了青蒿素治疗疟疾的成果,引起国内外代表们的极大关注。
为什么屠呦呦得到的认可远低于她本人的实际贡献?“其实,屠呦呦在中医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获得的荣誉也很多。”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屠呦呦的朋友明廷华告诉记者,“那是一个‘突出集体,不要突出个人’的时代,青蒿素当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奖的是6个合作单位,屠呦呦就是第一个单位的课题组长。”
“她看不惯现在很多人做科研不踏实、不愿坐冷板凳”
几十年后,屠呦呦获得拉斯克奖,再次点燃了国人的诺贝尔奖情结。因为迄今为止共有超过300人次获得拉斯克奖,而其中有80位在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奖,所以该奖项也被看作诺贝尔奖的“风向标”。
“拉斯克奖确实是国际大奖,有些人认为它是诺贝尔奖前奏,有些人更认为它比诺贝尔奖更准确。目前拉斯克奖委员会的学术水平,肯定高于诺贝尔医学奖委员会。”饶毅向科技日报记者表示,“我希望张亭栋和屠呦呦能够合得诺贝尔医学奖。希望他们健康长寿。”屠呦呦获奖也引发了科研人员对发现青蒿素这一段过往历史的关注。
在当时特殊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下,一群非顶尖的科研人员为何取得重大性的原创成果?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协作攻关;任务导向,没有论文考评指标;利用中药优势,承古融今……答案不一。在明廷华看来,屠呦呦个人能力不能否认。“她是一个执着的人,业务基础好,获奖是名至实归。当时做青蒿素的时候她自己也没有把握,但非要攻下来不可,亲自到海南岛疟区恶劣的环境里搞实验,经历了多次失败。无论外界环境重视不重视中医,她自己都坚持做下去。”
明廷华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屠呦呦也经常感慨,说现在很多人做科研不踏实,不愿坐冷板凳。她不仅批评科技界追求功利的浮躁之风,对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更是深恶痛绝。
明廷华说,屠呦呦是中国中医研究院终身研究员兼首席研究员,还指导几个研究生,虽然已是81岁高龄,仍思维清晰,也经常参加学术活动。他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米勒和苏新专推荐屠呦呦参评时,屠呦呦已经很坦然:“得不得的上没关系,我用平常心对待。”
两天前,米勒和苏新专在《细胞》上发表题为《青蒿素:源自中草药园的发现》的文章称:“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青蒿素作为治疗疟疾的一线药物挽救了无数的生命,其中大部分是生活在全球最贫困地区的儿童……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毫无疑问地得出结论: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药研究所的屠呦呦教授是发现青蒿素的首要贡献者。”
颇耐人寻味的是,获此殊荣的屠呦呦仅有大学本科学位,无海外留学背景,头顶上更无两院院士头衔。
3 中医反应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屠呦呦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10月6日,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认为,诺奖的大门已经为中国打开,中国的科学家们会不断去冲击,未来会有更多人不断地获得这个奖项。
张伯礼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这些年我们国家科技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很多标志性成果,各行各业都在与时俱进,缩小着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但是这些成果真正成熟、被人家共识,还需要有一个时间。”
张伯礼认为,任何东西都需要积累,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中药现代化,有那么多需要研究的复杂问题”。他希望“给中医药多一点时间,让研究人员能够静下心来努力工作,不要给他们太多的噪音和杂音,给他们太多误解”。
“中医的原创思维如果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的好,就会产生很多创新性成果。青蒿素的研究,就是这个路径。”张伯礼说,“屠呦呦研究员获得诺奖,是对这个研究方向、策略的鼓舞,将促使药学家们更加大胆地、深入地汲取中医药的精华,更加大胆地结合现代科技,把两者更好地结合,解决更多问题。”
4百姓热议
没有征得基层同意,没有一层一层上报,甚至连国家科委、卫生部可能都不知道,诺奖便把载入史册的科学最高荣誉授给了中国人屠呦呦——一个连英文都不懂、院士都不是、论文都没几篇的中国老太太。这让中国人倍感荣耀与惊喜的同时,也让一些中国人感到了难堪。
早在四年前,屠呦呦被美国的拉斯克奖砸中时,国内就有人把酸犯到了太平洋对岸。有人公开表态说,“这个奖不是我报的,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不赞成她一个人得奖,我赞成国家科委批准的发明单位都应该得奖”。甚至有人联名向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写信,“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但是,诺奖是不按某些中国人所认同的“程序正确”来办事的,也不是按照地位高低、论资排辈来分果果的。诺奖委员会成员汉斯如此说,“我们是把将奖项颁给受传统医学选出新药的研究者”。
宁可不要这个诺奖,也不要屠呦呦一个人独享。这个看上去正义感很强的呼声,可能符合中国特定环境下的某种思维,但看来并不符合拉斯克、诺贝尔奖的评判标准。价值与价值观的区别,在屠呦呦的人生际遇中昭然若揭。
在诺奖评委会看来,屠呦呦作为青蒿素发现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的“发现者”,人类有必要记住她的名字,记住她的贡献。但在一些中国人看来,这份荣誉只能属于祖国,属于集体,属于中医。这是可以拿上台面来犯酸的理由。而台面底下的犯酸,却实际上是犯难。真正的心态在于,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纯本土”诺贝尔科学奖得主,不是在数以千计的中国院士身上出现,而是任由一个“三无科学家”被墙外之士捧得这么高,这让那些中国正统意义上的科学家、拿着巨额科研项目经费的“领军科学家”情何以堪。也因此,一些肚肠酸翻了天的人士甚至怀疑,这诺奖的评委要么是有意搅局,要么是集体看走了眼。
诺奖不是完美无缺的。但诺奖挑剔的目光,今天看来远没有中国的院士评审制度来得更挑剔,也远没有中国科学界一些自以为出自正统的人士更挑剔。如果不是诺奖,完全有可能,单凭一封慷慨陈词的联名信,屠呦呦这个名字今天很难被中国人拿到台面上来说事。
诺奖没像一些中国人所期待的那样,把屠呦呦的名字从获奖名单上拿下来。这就像诺奖没像许多人所猜测的那样,把桂冠递给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成果、而是落在寄生虫研究这个相对“小众”领域一样,诺奖的执拗,是不以人的功利诉求而妥协的。
现实就是这样,有的人一辈子都在押题,但他们能够押准上司在想什么、押准自己的哪句话哪个行为方式能够精准地迎合上面的需要,押准科研项目和经费,但他们押到了职称职务,押到了这奖那奖,却押不到诺奖。他们风光了大半生,眼见着人世的风光一下子被这个不善交际、个性直率的“三无科学家”给独占了去,心里差点酸出血来了。
心里酸,是因为屠呦呦在教育背景、学术地位,与自己不相匹配,是因为屠呦呦的实话实说、口无遮拦的个性与这个正统的圈子文化不般配。他们看重的不是一个人的发现,不是这个“只是一个牵头人、参与者”最后的研究成果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而是在这个环境能够兜得转的被各方认可程度。
屠呦呦是注定不会合群的。这个登不上中国科学领域大雅之堂的女人,不是能力与贡献问题,而是不会说英语,不会写论文,不会说顺话。她有能力改变着人类生存的机体抗争力量,但她无法改变圈子化了的傲慢与偏见。她是孤独的。这个被正统学术所边缘化了的女人,自上世纪70年代初提出用乙醚提取青蒿后,在长达40年时间里,只有1977年署名“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的一篇论文、2009年的一本专著,在中国的医学界刷着一份存在感。直到2011年,这个很特别的中国名字,被拉斯克奖砸中。
这是中国科学领域人为的冷落,是中国人才制度的沦落。尽管今天会有各种犯酸者能够找到很多堂而皇之的理由兑冲这种矛盾,但再漂亮的说词,都无法掩盖中国太多“良币”被驱逐的现实。如果我们今天不愿面对这些现实、这个结果,我们的科学技术就会伴随着更多的张呦呦、王呦呦们被冷漠,而在自欺欺人的麻醉中继续犯酸,继续沦落。
真正值得思考的是:屠呦呦为什么能获诺奖,却落选院士?我国每年万亿的科研经费咋出不来世界级的成果呢?这又是一系列的钱学森之问。以中国人的聪明才智,1个诺奖实在与中国的大国地位不匹配,日本人还有十几个诺奖在手,中国就算拿几十个也不算多。屠呦呦的获奖也恰恰是个反思和改革我国科研体制的契机。
而一些科技人员却反驳认为:中国科技不差,机制没有问题。认为“就中国科学事业而言,没有这个奖时照样发展,得过这个奖后也未必因之加速前进。”